浠汛发〔2021〕8号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做好东西干渠放水灌溉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东、西干渠分指挥部,东西干渠沿线乡镇(区、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
白莲河灌区东、西干渠将于8月3日9时开闸放水灌溉,初始流量将达6m3/s,后续将视情况加大流量。为切实做好东、西干渠放水灌溉期间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确保渠道安全。沿线乡镇(区、处)、村和县灌区管理局要组织专班,加大除险力度,加快除险进度,并实行24小时巡渠查险。对发生堵渠、卡渠现象的,尤其是畜禽和生活污染以及侵占挪用渠道等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清除;对出现险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确保渠道通畅、放水安全。
二、要加强用水管理。全县抗旱放水工作遵循“管水一个调、调水一个令、全线一盘棋”总要求,按照“先急后缓,控近送远,先看后放,掌握全盘”的调度原则,做好渠道的压水、放水管理。沿线乡镇(区、处)、村要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决不允许打自己的小算盘,决不允许群众上渠道自行拦水、截水;要合理使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不浪费水,不得放任自流、无人管理。各乡镇(区、处)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分段包干负责,特别是要加强夜间放水值守,确保用水安全。
三、要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西干渠及沿线支渠战线长、水位高,做好沿线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区、处)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在沿线重要渠段,特别是过往行人比较集中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下渠戏水等行为,确保渠道放水灌溉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放水期间,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过度聚集;要为放水巡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蛇、防虫、防蚊物品,普及虫叮蛇咬自救常识,情况危急的及时救治。巡查工作人员巡查渠道不得单独行动,要先探路、后行进,夜间相互喊话,出现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施救。食品及饮用水要事先查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确保自身安全。
五、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当前渠道放水灌溉期间安全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工作中务必争分夺秒,责任上务必上肩扛实。凡因工作不力,造成毁渠、损渠而影响东西干渠放水灌溉或人员安全等其他事件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浠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