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47号)
按照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提示》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倡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浠、不出差、不外诊、不出游,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党员、志愿者等上街入巷进行宣传劝导。
二、出入机关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个体)、社区小区、交通站场、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查行程码、健康码、疫苗码,登记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和发热人员闭环管理,落实最严格进出管控、住院部封闭管理和院感防控各项措施。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四、全县景区景点、城市广场、市民公园等场所要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商超、集贸市场、公共交通、娱乐游乐健身等密闭聚集场所要落实通风、限流、消杀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全县零售药店(含网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必须扫码销售、实名登记,对发热人员纳入社区排查和闭环管理。
六、高速公路、“两站”出口设立24小时查验点,实行验码、测温、登记。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浠返浠人员查验核酸证明,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由属地卫生院立即进行核酸采样送检,并实施闭环健康管理。
七、村(社区)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浠人员要及时排查管控,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区来浠返浠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八、即日起,全县暂停举办50人以上大型聚集性会务活动。确需举行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批。全县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托育机构)线下服务。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主动接种疫苗,持续强化群体免疫,加快构建健康屏障。
敬请全县市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