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操办酒席的通告(第49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操办酒席的

通 告

(第49号)

根据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阻断因置办酒席造成人员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操办酒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操办管理。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严格执行婚事喜宴缓办、丧事酒席简办、其他群体性酒宴一律不办的防疫规定。消费者预订的各类宴席订餐,各餐饮经营主体要无条件退单,一律不得收取违约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涉及宴席订餐退单消费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二、落实防控措施。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城乡流动宴席服务市场主体严禁擅自操办聚集性宴席;餐馆、酒店、农家乐等餐饮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自营规模的50%以下进行人员限流,严格实行隔位分餐,使用公勺公筷;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就餐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等防疫责任,出入经营场所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三、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区、处)疫情防控分指挥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对辖区内餐饮门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关停整顿。

四、严肃督查问责。各乡镇(区、处)疫情防控分指挥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要加强巡查管控,在禁止操办酒席期间,对操办酒席的个人和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加他人操办酒席或监督管控落实不力的,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