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10月30日)

浠水县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监测结果

公    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学校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10月24日至10月30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512份,其中,对县妇幼保健院、汪岗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城北大市场、南城菜市场采集冷冻食品、环境样本148份,对鑫宜佳城市广场、黄商超市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34份,对实验二小、实验三小教室和食堂采集环境、从业人员样本13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新疆喀什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报备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疫措施。外出时,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