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浠水在行动

6月3日,浠水经济开发区首个代办项目浠水奥科厨卫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拿到了年产30万件不锈钢水槽车间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在园区代办员的努力下,该项目从完善环保备案等相关资料申请“先建后验”到取得开工许可,用时仅1个工作日,比《浠水县工业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3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证的目标缩短了2/3。

“土地摘牌后,按照以前的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至少要180个工作日。如今,得益于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的运用,很多手续都只需要填写承诺书或备案表就可以了。在开发区园区项目代办员的悉心指导下,按照县‘先建后验’实施办法,规划图纸出来后,1个工作日就拿到了施工通知单。”拿到施工通知单,浠水奥科厨卫有限公司不锈钢水槽项目单位负责人涂又得兴奋不已。“明天就可以开工,争取今年年底建成投产。”

项目高效审批背后,是浠水经济开发区和各业务审批部门争分夺秒的不懈努力。浠水经济开发区和各业务审批部门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在其他各项手续都已经完成,但由于项目业主单位聘请的第三方环境影响报告表迟迟未出成果,影响环保审批的时候,开发区与环保局反复沟通对接,寻求帮助,在反复催促仍未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为提高审批效率,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主动担当,提出在黄冈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上进行备案,开发区项目代办员迅速为企业办好备案,完成环保部门审批,当天拿到了县市民之家“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发放的“工业投资项目施工通知单”。在浠水经济开发区和各业务审批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前期审批创造了浠水速度。

“不管是谁招引的,只要是落户开发区的项目,园区就要包保服务,投资项目签约后主动介入,明确1名园区代办员协调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早日开工达产。”浠水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如是承诺。

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10月1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正式施行。《条例》《办法》施行以来,浠水经济开发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园区24家规上工业企业、45家规下工业企业、18家在建工业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提高了工业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开发区力量。(通讯员:蔡欣)

(作者: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