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办理业务的公 告
根据人社部和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拟于2022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期间暂停运行,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迁移数据,届时全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将暂停服务。为做好系统切换迁移数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20日后暂停办理新增业务,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相关业务拟于6月20日17:00停止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在6月20日前及时完成缴费,次月按新的社保年度缴费后,不再允许补缴之前社保年度缴费。
二、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提前至6月发放。2022年度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在6月20日前计算。在暂停办理新增业务前,尚未完成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申报核定的,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恢复服务后及时申报审核,如需补发暂停业务期间待遇的,予以补发。对6月份提前发放待遇后发现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情况,将对多发待遇予以追回。
三、对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在暂停业务办理期间,可线下受理参保单位缓缴社保费申请。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恢复运行后,恢复提供线上申请缓缴社保费业务(可补办停机期间的缓缴),免征滞纳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浠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0713-4232375(核定业务)
浠水县社会劳动保险服务中心 4281639(退休待遇业务),4281116(工伤待遇业务)
浠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231239(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