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确保我县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县人社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特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受理举报内容
(一)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未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2.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3.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4.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问题。
(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1.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2.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受理举报方式
工作日拨打举报电话:0713-4240767 4241462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县人社局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为确保线索的有效性,建议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举报问题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