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商环境我带头”
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推荐材料
有关要求的公告
按照《浠水县基层党建“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浠党建文〔2022〕4号)要求,全县“营商环境我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由我局牵头负责。根据全县基层党建“双百工程”推进会议的安排,现将各单位党组织提供候选人推荐材料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动全县广大党员践行服务宗旨,立足本职岗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甘当“店小二”,主动为市场主体考虑,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评选推荐范围
优化“营商环境我带头”优秀党员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支部党员。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主责主业开展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岗位奉献等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折不扣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带动全县改革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在先行区创建,创品牌、树标杆改革事项中表现优异的。
(三)大力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弘扬主旋律,传播“浠水好声音”,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省、市第三方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主动作为,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
(五)评选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正处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所在单位2021年被“一票否决”的;
3.被群众投诉较多,社会反响较差,入选“十优三差”中“三差”,入选“红黑榜”中“黑榜”的。
四、工作要求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是我县基层党建“双百工程”2022年重点任务之一,是弘扬先进,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理念,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评选推荐活动。评选推荐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筛选,择优推荐,不限名额,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五、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推荐对象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推荐对象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推荐对象汇总表(按照推荐的优先级排序)。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卫权
电话:0713-4282029
邮箱:xsxyhyshjban@163.com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