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8号)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8号)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进出小区(居民点)。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护人员和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小区(居民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组织配送,急需物品实行代购服务。

四、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社区(村)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就近参与防疫工作。

五、所有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实行最严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到规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医疗观察。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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