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关于加强违规施工和电气焊作业整治的通告
去年以来,全国因违规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引发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施工作业和电气焊作业现场火灾防控,督促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施工和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杜绝施工和电气焊作业中,容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违规行为:1.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伪造、涂改、转借、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2.未对动火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动火设备;3.动火施工无审批,违规使用明火;4.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6.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现场未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7.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承包单位无相应资质,违规开展施工、拆除作业等。
三、违法查处: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作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以上七类“重点整治”情形,已列入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工作。1.作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2.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动火作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员工可通过“12345”热线平台,举报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并依法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浠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浠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