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期间
城区机关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停车场地的通告
春节期间我县城区人流、车流急增,为了充分合理利用单位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后期间2月4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17日(正月初八),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涉密、应急单位和医院等除外)内部停车场,都必须对外免费开放,允许七座位(含)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临时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单位
1.双桥北路:供销社、科技馆、审计局;
2.二中路:自来水公司;
3.新华正街:发改局、统计局;
4.车站路:税务二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实验高中、农商行;
5.丽文北路:老农机局院内、交通局、清泉税务分局、林业局;
6.清泉路:残联、清泉法庭、清泉市监所;
7.学堂路:县委综合大院、实验初中;
8.十字横街:政府综合大院、科经局、融媒体中心;
9.闻一多大道:财政局门前、电信公司、水利湖泊局门前、住建局、资规局、经济开发区、移动公司、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税务局、教育局;
10.跃龙门路:水土保持局;
11.重阳阁路:实验二小;
12.红烛路:实验三小、十月社区;
13.其他具备停车条件的单位。
二、开放时间
2024年2月4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17日(正月初八)7:00—19:00之间。
三、相关要求
1.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属于公益行为,均为免费使用,车主须服从单位管理,锁好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停车场所属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相关责任;
2.全县所有(除了涉密、应急单位和医院等除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部停车场具备开放条件的,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节假日免费向社会车辆开放。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设卡或“明推暗阻”,阻碍群众停车;
3.不得向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或其他物品。
两节期间,增设投诉举报电话4228071,同时,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暗访,对各相关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进行暗访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县直单位年终综合实绩考核。
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