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为持续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协同打击民生消费、商业营销领域价格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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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商业促销行为:
1.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促销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交易;
2.不履行优惠承诺或价格承诺;
3.不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
4.采用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或未全部投放市场,不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等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5.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6.在价格促销时,不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比较价格)或者虚构基准价格(比较价格)。


二、不正当经营行为: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实施商业贿赂;
3.对经营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5.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6.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7.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违规经营行为:
1.传销行为。即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并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行为;
2.违规直销行为。即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执行换货、退货制度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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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人举报线索要描述详细,包括自身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2.举报人对举报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要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
3.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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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方式:可通过手机拍摄提供线索、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0713-4233529

2.举报地址: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闻一多大道93号)

3.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