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农贸市场等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结果的公告

7月7日至9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湖北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环境与从业人员监测方案》要求,对浠水县人民医院和清泉镇卫生院内环境釆集样本100份,对城北大市场内环境和从业人员采集样本39份,对盛百客超市内环境和从业人员釆集样本32份,对十月客运站、乡镇客运站内运营车辆、公交站等环境采集样本60份,共231份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所有样本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农贸市场、超市等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及时发布检测结果信息。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监测、环境卫生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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