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与生活为切入口,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近日,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县妇幼保健院,针对无障碍卫生间建设,开展办案“回头看”行动,前来就医的居民文继芳看到后,立即上前给予正向反馈。
居民 文继芳:老(妇幼保健)院没有这个东西,新(妇幼保健)院什么都齐全了,跟以前变化大,给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提供了很多方便。
事情要从今年3月份说起,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大型商超、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存在未配置无障碍卫生间或无障碍卫生间配置不符合规范、未按要求配置坐便器、扶手、防滑地垫、紧急呼叫器等问题,给残疾人、老年人群体带来诸多不便。 无障碍环境是共同福利,更是基本权益。为推动问题解决,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立案后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县人大代表 綦秋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证据材料等内容进行阐述。相关行政部门结合目前工作职责,对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真评议并提出意见。 结合听证会达成的共识,县人民检察院随后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涉事单位完善、配置公共场所无障碍卫生间。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夏海兵:从今年4月中旬起,对全县大型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景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卫生间进行排查,依据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对不规范无障碍卫生间进行整改,加装了坐便器、扶手、紧急呼叫器、防滑地垫等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得好不好、能不能用,残疾人最有发言权。整改后,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一起,对督促整改的无障碍卫生间进行现场“验收”。
残疾人家属 冯仁寿:现在搞好了,什么都有,环境也好,打扫卫生的人也有,管理的人也有,使用起来方便了。
以检之力,守护民生。今年以来,县检察院通过监督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对辖区无障碍设施、公共厕所开展专项改造,累计改造无障碍卫生间95个,新建无障碍卫生间28个。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周志峰:下一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责任,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无障碍信息交流壁垒、服务环境建设,找准违法点和治理共识,努力破解无障碍环境信息建设难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群众共享“有爱无碍”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