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应急局吗,这里有一个烟花爆竹‘黑窝点’……”。
8月26日上午11:20左右,浠水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电话反映浠水县竹瓦镇一居民房里储存着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案情就是命令。兵贵神速!浠水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和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案情后闻令而动,并立即联系上县公安局赶赴现场开展联合行动。
根据举报线索,加上外围调查了解,执法人员很快锁定了“黑窝点”地点,位于该县一处偏僻的两层居民楼房内,并得知这批非法经营存储的烟花爆竹为孔某某存放。通过现场检查,居民楼房里堆码的烟花爆竹数量达到440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之规定,当事人孔某已涉嫌危险作业罪。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这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消除了一处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