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农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结果的公告

7月14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湖北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环境与从业人员监测方案》要求,对县人民医院,绿杨乡卫生院内环境采集样本100份,对氮肥厂农贸市场内环境和从业人员釆集样本25份,对中百超市内环境和从业人员采集样本25份,对环通客运站内环境釆集样本30份,对浠水火车站内环境釆集样本20份,共计采集样本200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样本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公共交通等场所内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及时发布检测结果信息。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监测、环境卫生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浠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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