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县某土特产经销店负责人夏某将一面印有“保护知识产权办实事 优化营商环境护发展”的锦旗送到浠水县公证处,为该处在办理商标权证据保全公证中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点赞。
夏某经营的土特产经销店于2012年6月18日注册某土特产的商标,成为该商标专用权人。由于该土特产的传统工艺配方及特殊加工工序流程,使其以优良的品质和独具特色的地方风味享誉海内外,该商标知名度较高,有一定的品牌号召力。因此,一些商户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者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夏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夏某向浠水县公证处申请了保全证据公证。浠水县公证处第一时间指派公证员随同其委托代理人李某前往侵权店铺,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李某以普通消费者身份,用电子支付方式在几家侵权店铺购买了相关侵权商品,并取得购物支付凭证。公证员及助理还对涉嫌侵权的店铺位置、店面门头等进行了拍照,购买行为结束后所购商品及相关购物凭证均由公证员保管,对所收到商品进行了清点、拍照、封存,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将公证书作为重要证据材料和依据向法院提交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最终顺利案结事了。
商标权保全证据公证,通过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不仅维护了该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增强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提高了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如何更好地固定与保全证据,成为维权工作不容忽视的关键环节。本案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开展于诉讼之前,可以有效防止证据的灭失,而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能够极大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合理运用公证手段即可避免陷入证明难的困境,使权利人的维权之路不再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