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10月12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湖北省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旨在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落实情况,促进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和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爱萍参加执法检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湖北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抓手,有力推动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中医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中医药各项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健康浠水”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包括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服务供给、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情况、中医药产业促进、保障与监管以及有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当天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中医药“一法一条例”专项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医共体总医院竹瓦分院、县中医院区、庞安时展馆、清泉镇闫河村卫生室和小野生物科技公司,现场检查指导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中医药“一法一条例”专项执法检查组主持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周保先关于全县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听取县发改局、科经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的关于各自部门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汇报。

会上,参加执法检查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就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建言献策,大家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邓爱萍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到有执法必依,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综合执法,推动浠水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范迎春、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