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
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20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浠水县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0年度年度报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或http://scjg.hubei.gov.cn/ECPS/)。
二、年报具体步骤
(一)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站,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要求填写信息。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陆。
(二)点击“年度报告填写”(以企业报送页面为例,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参考),逐项填写并保存。
(三)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年报公示。
(四)内资企业和个体户可以通过手机年报。具体步骤是:
1.微信搜索“湖北市场监管融平台”或者扫描二维码进入融平台小程序。
2.点击“在线办事-市场主体年报”进入年报主页。
3.在年报主页选择对应市场主体开始填报年报,点击“办件查询”可以查看年报办理进度。
4.大型企业、海关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外资企业需要到PC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办理。
三、县市场监管局在年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近期,有个别企业、个体户反映,手机收到类似短信内容:【市局通知】尊敬的XX您商户未办理年度报备,请于X月X日前点XX(网址)补录信息,如不报备将停业处理并罚款。此类信息非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网站网址亦非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网址,这类网站是骗子制作的用于骗取信息的“钓鱼”网站,请注意识别。
1.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站,更不要贸然填写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反诈专线96110。
2.用于支付的短信验证码千万不能泄露。
3.不转账。年报不收取费用,无需转账。咨询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信监股;咨询电话:0713-4228305。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