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日里说慈善:人人可慈善,人人皆慈善

“中华慈善日”于2015年11月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时提出,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一个充满爱的节日。

设立中华慈善日,通过对慈善法和慈善事业的宣扬,激励更多人为慈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形成“全民慈善”的局面,实现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协调配套。第三次分配的本质,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的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是“人人可慈善,人人皆慈善”的具体行为。

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飞速发展,不仅慈善捐赠进入了稳定增长阶段,法治化、大众化、数字化等现代慈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互联网+慈善”蓬勃发展,大大降低了慈善募捐的成本、缩短了募捐时间、提高了慈善资源的社会经济效益。

古老的“慈善”二字,现代的“慈善”理念。无论慈善理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慈心为本,善举为民”永远是慈善事业不变的初心。党史百年,矢志践行初心使命,慈善事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孟子曰:“人性皆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传承中华慈善精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8月9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中华慈善日的主题是“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邻里守望”是村(社)志愿服务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