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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现执行哪些政策?
答:浠水县现执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9号),自2020年4月21日起执行。
二、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非低保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或批准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对象由哪个部门认定?
答: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各类对象的身份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四、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方式有哪些?
答: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方式包括参保救助、门诊求助、住院救助、精神病救助。
五、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各类救助标准有哪些?
答:①参保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②门诊救助:特困供养人员门诊救助标准定额为每人每年500元。③住院救助:住院求助包括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住院救助。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标准是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含)的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人口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住院救助标准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30%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④精神疾病救助: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住院治疗。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特困供养人员每年送诊时间不受限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原则上每年送诊不超过6个月;其他对象原则上每年送诊不超过1个月;有暴力倾向、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可免费住院至病情稳定。
六、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如何落实?
答: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落实包括即时结算和医后救助两种。即时结算是指医疗救助对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救助,患者治疗终结后,只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医后救助是指不能在医疗机构实行即时救助的,在治疗终结且经民政部门认定后1个月内,向所在乡镇医保服务中心递交医疗救助资料,报县级医疗保障局实行医后救助。
七、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在哪里申请办理?
答: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设立了医疗救助申请办理处,救助对象在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八、浠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①救助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救助对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金融机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④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⑤县医疗保障局出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结算清单;⑥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