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家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医保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条件,详细审核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对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浠水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巴河解放街店等8家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场查验。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医药机构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1.浠水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巴河解放街店(经营地址:浠水县巴河镇青鲜解放街69号)

2.浠水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兰溪老街店(浠水县兰溪镇三泉村6组)

3.浠水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夹河桥店(经营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云路路168号)

4.湖北万众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环通店(经营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277号)

5.湖北万众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祥和家园店(经营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年翟港路祥和家园8号楼1层)

6.湖北万众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曼店(经营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408号)

7.浠水县惠清药店(经营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66号)

8.黄冈和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党政分店(经营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跃龙门路26号)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4日(7天)

监督电话:0713-4232071、423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