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3日起,分别对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浠水县委员会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每家单位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均可适当调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以上8家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大纪律”方面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微信二维码,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浠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安排

(作者:浠水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