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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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柴油属于违法行为。我县将持续开展成品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对未获得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储存、运输成品油的非法窝点和厂矿、物流企业违规自建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拆除。      

二、已取得《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点,一律不得对外经营。     

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若发现非法加油线索请立即拨打0713-4280510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商务局举报或向县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专此通知。

浠水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