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就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发布通告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3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境外回国来浠人员明显增多,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严密举措、严防严控,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旅居境外、在外留学或者务工、经商人员的亲属慎重考虑,劝导他们不要急于回国,以防途中感染疫情。

二、有从境外回浠来浠计划的,回浠来浠人员或其家属必须提前2天通过扫描填写境外回浠来浠人员登记申报表(二维码)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主动提供个人基本资料、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返回航班班次、回浠来浠线路、联系方式等信息。入境时,请优化返程路线,减少中途换乘交通工具次数,尽可能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做好自我防护。

三、从境外回浠来浠人员在通过口岸入境时,必须严格遵守入境口岸卫生检疫防控规定,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如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者近期有境外疫情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或者接触过有相关症状患者的,必须如实申报。

四、从境外回浠来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人员接转、健康申报、集中医学观察等工作,严格做到“四个一律”,一律全面摸排筛查、一律集中隔离留观、一律依法严管严控、一律严格从速处理,有序做好境外回浠人员工作。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发生的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诊疗等各项费用全部自理,参加医保的按有关规定报销诊疗费用。

五、鼓励城乡居民提醒境外回浠来浠人员及时按要求向村(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2020年3月1日以来入境人员未按规定报告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区、处)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反映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最先反映者500元奖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713-4500930)。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机关(单位)2020年3月1日以来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入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村(居)民入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有关信息通过填报境外回浠来浠人员登记申报表反馈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境外回浠来浠人员如本人和其家属刻意隐瞒国外、港澳台地区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不报告报备、不提供真实信息、不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不执行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员干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有关问题线索交由纪委监委处理。 


附件:境外回浠来浠人员登记申报表(二维码)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30日

附件:境外回浠来浠人员登记申报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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