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浠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散花、兰溪、巴河分指挥部,各乡镇(区、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各有关部门:

受长江上游来水增多,三峡水库加大泄量,洞庭湖、汉江来水明显增加等情况影响,近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上涨,7月5日8时兰溪水位23.38米,逼近设防水位。同时,入梅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五轮强降雨袭击,江河湖库水位上涨迅猛,白莲河水库开启6孔泄洪,流量约1300m3/s,白洋河水库和24座小型水库达到汛限水位溢洪,目前我县仍处梅雨期,还将有强降雨过程发生,我县面临内防山洪内涝、外防长江洪水的严峻局面。根据《浠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意见,决定于7月5日12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浠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特别是沿江镇(处)、水利、堤防管理部门,必须按照长江防汛预案要求,迅速上足领导、堤防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每天对各所辖堤段进行全面巡堤查险。同时,对所有堤防港口、闸站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历史出险的重点堤段,必须增派人手力量,密切关注;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驻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和技术人员轮班巡查,确保防汛指令畅通,重大汛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

当前,我县仍处于梅雨、暴雨集中期,各地在建工程、中小河流、水库、湖泊、垅顶塘等度汛设施面临考验。县防指要求,各乡镇(区、处)、县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严格依照防汛预案规定和各自职能职责,在抓实长江防汛的同时继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等工作,做好风险地区的群众转移、避险和安置,做实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进一步严明防汛值班和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防办将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对擅自脱岗、缺岗和履责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浠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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