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高考期间外部环境的通告
7月7日至7月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了给全县考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高考顺利进行,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特作出如下通告,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
一、7月7日至7月8日期间,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20至6:00,将对一中、实验高中、理工中专、实验中学四个考点的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鸣笛。管制范围:一中百家街路段;理工中专至双桥北路路口;实验中学旁十字路口至威尔顿酒店路段;实验高中大门两侧100米,管制期间至关口方向的车辆绕道十月路行驶。
二、7月6日至7月8日期间,考点和考生食宿地附近的施工工地、产生噪音的单位及个人一律停工三天,考点附近不允许摆摊经营,公汽、的士等不能在考点附近停靠。清泉城区昼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治安拘留。
三、7月6日至7月8日期间,城区文化娱乐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广播,舞厅、歌厅夜间营业时间不能超过晚9点。文化广场三日内停止向市民开放文体活动。
浠水县公安局
浠水县住建局
浠水县城管执法局
浠水县生态环境局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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