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浠水这里禁停!喊你挪车了

熊湖小区凤栖山酒店

路段禁停

      10月30日,浠水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在熊湖小区凤栖山酒店路段发放宣传单,对该路段停放的车辆车主发送短信提示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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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自11月1日起,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对违停车辆将进行处罚!
      熊湖小区凤栖山酒店路段因为街道狭窄、行人密集、交通繁忙,加上街道两边停放的车辆,造成这里道路交通十分不便,长期以来受到市民的投诉。为改善这里的交通不便的难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路段将实行禁止停放车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在此路段停放车辆,并相互转告。
      在县城区停放车辆时,城区内所有车辆应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按照箭头指示方向依次、有序停放。在没有箭头指示的停车位,一律做到车头朝外。在一些不方便车头朝外的路段停放时,做到车头朝同一方向有序停放。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车辆,人行道上无停车泊位的严禁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