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浠水县公安局党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支持,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政策在浠水落地。11月10日,浠水县兰溪镇率先在全县启动试点工作,选聘24名村治保主任担任“村警”,并在兰溪派出所召开“一村一辅警”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上,浠水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对浠水县“一村一辅警”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村警”职责任务、待遇保障、考核管理、纪律要求等进行了培训;兰溪镇有关负责人就“村警”如何在党建引领下履职尽责进行了强调,要求全体“村警”要勇于担责、敢于挑担,积极打造平安兰溪品牌,为全县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样板。
会议指出,探索推进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时交给湖北的政治任务,“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是全省公安机关落实该项任务的具体实践,也是当前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探索,更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使命任务,深刻理解实施“一村一辅警”的时代背景和政策形势,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唤醒沉睡多年的基层治保组织,让基层治保力量回归主业,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新的生命力。二要强化阵地建设,按照统一要求,设立独立的“村警办公室”,组建村组调解队伍、巡逻队伍,做到人员到位、制度上墙、标识明显、阵地规范。三要提升能力水平,结合各村实际,迅速拟定村警工作规划,依托公安派出所,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以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做到熟悉的工作更熟练、更规范。四要健全考核机制,结合队伍管理、警务室建设、职能职责等工作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激励措施相挂钩,通过考核充分激发"村警“工作热情。
会上,还举行了“村警”授装仪式,24名“村警”签订了履职承诺书,领取了“村警”聘书和辅警服装、警用器械、工作制度等。(平安浠水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