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浠水县于2017年正式启动“解决规上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并先后出台两个政策文件。
2017年以前,我县为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允许工业企业落户浠水后可以先开工建厂后办理相关手续,然而,企业在实际办理相关证照时,却因种种原因造成“他项权证”多年不能办理,造成产权不明晰和融资困难。
2017年6月21号,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出台《浠水县规上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组建办证服务工作专班,正式启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2018年1月28号,出台《浠水县解决规上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补充意见》。
工作原则
坚持“尊重事实、分门别类、合理处置、便企利企”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中,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办理的方法,妥善解决好老问题,坚决防止出现新问题,确保不留“后遗症”。
受理范围
2017年3月6日前建成并正常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用规划道路和消防通道无法整改的以及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不纳入受理范围。
综合认缴标准及流程
收取企业相关费用的标准按照企业提供的相关证件以不同的标准进行收取。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企业发出综合认缴费用书面通知,认缴费用申请企业凭通知,将综合认缴费用缴至县财政预外局,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制度。
在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导致进展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1.测绘问题:2020年以前,企业办理相关证件时,需要三个部门的测绘数据(县规划局的规划建筑面积测绘、县房产局的房地产测绘、县国土局的宗地面积测绘)。由于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数据不能共享,企业不仅要承担三次测绘费用,而且耗时长、手续繁琐。
2.超面积问题:由于企业自身问题及对土地红线界限不清,导致实际建设后的占地面积超出土地证核定面积。
3.规划许可问题:包括超面积建设、没有办理规划两证,及擅自改变原来的规划设计建设。
4.宗地上违章建筑物:未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违规建设单元式宿舍楼及其他建筑物。
5.消防安全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未办理相关消防许可。
1.测绘问题:为了减轻企业的不必要的负担,简化手续,节省时间,经请示县领导同意:由县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招标,由一家中标中介公司进行综合测绘。综合测绘数据由原四家相关单位(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共享,不再向企业收取测绘费,直接在浠工组〔2017〕12号文件第五项企业综合认缴费用中支付给中介公司,这样不但减轻了企业负担(不再单独请三家中介测绘和支付三种测绘费),而且节省了时间和简化了繁琐的手续。
2.超面积问题。当企业的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国土部门划定的红线面积(在1亩以内并与周边无异议)的情况下,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企业符合《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意见和测绘报告书(包含企业实际超面积的用地现状图)直接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和补缴土地出让金,无需规划部门重新出具意见;在超过1亩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走招标挂程序取得合法土地。
3.规划许可问题。企业已办理或没有办理规划两证,都应按实际用地面积和现有建筑物现状(包括改变规划设计和生产厂房与生产车间的互变)出具企业符合《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意见和测绘报告书。
4.宗地上违章建筑物。凡是符合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住建局出具的《质量鉴定监督意见》及规划部门出具的企业符合《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意见》和《测绘报告书》宗地上的建筑物都予以登记,其余不合法、不合规的建筑物均不予以登记。
5.消防安全问题。由于办理消防许可证必须先要建设好消防设施再接受相关处罚再去办理相关手续,这样不仅导致耗时长,还不能及时快速跟进,所以在此次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不受理消防安全有关资料,其他方面涉及到消防安全问题,由企业自行整改并到消防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进展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县规上工业企业为104家(原126家),因各种原因导致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有43家,并报我局备案。到目前为止,已完成4批次30家企业组织测绘鉴定工作,26家企业已经成功办理不动产证。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服务专班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狠抓政策落地、政策创新,把好用、管用、能用的政策送到企业手中。狠抓要素保障、营商环境,尽心尽力服务好企业,争取在一年内把剩余的17家企业不动产证办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