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浠水融媒体记者陈仁海报道:1月29日上午,浠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胜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昭、刘爱、甘世保、王宇明、刘友恩、宋雪聪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磊、县人民法院院长袁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敏以及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及变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浠水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接受有关代表辞职的决定。

会议要求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大会筹备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严实作风、超常措施,高标准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召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作者:陈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