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医疗机构、超市、快递行业等
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
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超市、商场、快递行业、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9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中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
共采集样本1910份,其中,对县人民医院、清泉镇卫生院二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浠水商场、黄商超市洪都店、金马生鲜超市、黄商超市散花店、散花镇家美佳购物广场等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430份,对邮政快递公司采集环境样本60份,对新南德酒店、散花镇江湾大院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40份,对农贸市场、超市、快递物流、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场所从业人员采集样本128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大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去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米线)、注意咳嗽礼仪、食品生熟分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议不要购买和网购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购买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及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置和手卫生。
同时,要及时接种流感、水痘、新冠病毒等疫苗,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