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黄冈有电动车的注意!下个月起这种行为最高处罚10000元!

近年来

电动车爆燃

引发火灾的事故频发

为了避免类似时间的再次发生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车违规充电和摆放违规定者

最高将会受到10000元罚款!

违规停放电动车和充电  

最高可罚10000元!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其中提到: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本次新增的七项消防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电动车频繁自燃

市民们需时刻留意!

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车却屡次引发夺命大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发生在黄冈的真实案例!

2018年

2018 年1月6日7时16分,黄州区某华府小区4栋一楼楼道发生火灾,造成四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烧毁,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幸好消防人员及时扑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同样是发生在2018年,黄冈西湖一路二机社区某惠民大厦B栋1单元疑似因居民私自接线充电,导致电动车自燃,发生爆炸。

2021年

2021年5月2日中午,湖北黄冈浠水县青园农机市场一商铺起火,经调查是因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的火灾。据店铺老板告知,上午他将电动车放店内充电,不曾想外出仅一个多小时电动车便起火了。

经过消防官兵的抢救,火势得到控制,现场也无人员伤亡,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而起火原因,据说是因为充电导致起火

(视频来源: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除了黄冈,全国各地都有电动车自燃的事件发生!

2020年8月8日晚上11 点半,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了电梯,电梯门刚刚关上,突然车尾下面开始冒烟,之后火着了起来,从电动自行车开始冒烟,到整个电梯厢被浓烟包裹,前后仅仅用了4秒

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该女子最终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控制并报警,该起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每一部电动车都是"隐形的杀手"

各位市民使用的时候一定要保持警惕哦!

那么在电动车使用过程中我们还应注意哪些方面?

▼ / 电动车使用提醒 / ▼

1、电动车线路使用时间久了易老化、短路,建议用户最好在半年至一年时间内,定期到维修点做检查

2、电池使用年限为一年半到两年半,年限长了也易短路,引起自燃,所以建议用户定期更换电池,并且一定要到正规店铺购买匹配的电池,不要选择劣质的电池。

3、千万别将电动车存放在楼梯间、走道或者是把电动车推入室内充电。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安全无小事,千万别大意!

不要推车上楼!

不要提电池上楼充电!

不要堆放在安全通道!

安全让我们从细节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