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48号)

根据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1年8月9日24:00起,浠水区域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及网约车一律暂停运营;省际、市际、县际客运和包车客运一律暂停运营;长江、浠水河、巴水河等渡运码头(渡口)、渡船一律暂停运营。

具体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对擅自营运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给广大市民、旅客出行带来不便,恳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