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户外设施及构筑物排查整改通告
为有效防范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城区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城区户外设施安全排查整改通告如下:
一、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告公司、经营商户、个人对城区屋顶、立面乱搭乱建的构筑物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大型过街广告等其他各类高空构筑物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设置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必须自行拆除。坚决杜绝因道路、立面、楼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其他构筑物坠落、倒蹋引发安全事故,守护好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三、城市安全人人有责。设置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713-4283679(县应急管理局)
0713-4228071(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