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融媒体记者 孔小军 报道: 30多年来,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办理案件不枉不纵;他热忱维护百姓利益,执法为民不离不弃。他就是浠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付松林。
2019年11月20日,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全省首例英烈保护和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半年前,付松林等人在检查中发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可规划的十三庙小学幼儿园,侵占了通往十三庙烈士纪念碑园区的道路,损害了纪念碑的文化价值,立即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他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浠水县法院当庭判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捍卫英烈尊严,保护文物古迹。随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整改,投入50多万元,改建了纪念碑广场、停车场和进出纪念碑园区的道路。至此,这件历时半年时间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
付松林今年已经56岁,他从检以来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付松林一有空就抓学习钻研业务,向书本学,向办案实践学。每办一个案件,他都要写办案笔记,既总结成功的经验,更有对案件深刻独到的剖析。他写的办案笔记有厚厚一摞,被同事们称为办案宝典。
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付松林说:“现在国家对公共利益方面比较重视,涉及到生态环保,食品安全,英烈保护等多个方面,法律法规很多,如果不认真学,那根本办不到案子,也办不好案。”
由于不懈努力,付松林负责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被黄冈市院评为“优秀”等次,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人民满意检察官、十佳人民满意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付松林坚持在交通卡口执勤,一干就是40多天,每天值守12个小时,从来没有喊一声累。
正是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30多年来,付松林以朴实的言语和自觉的行动,展现出了一名基层人民检察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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