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店小二”菜单】浠水县林业局

浠水县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

“店小二”宣传菜单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通俗地说,就是在一个地区创办和经营企业的难易程度。习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应勇书记指出“一个地方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省委省政府为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现将县林业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店小二”宣传菜单进行全面展示。

一、林业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场的开发利用。指导林权管理。

(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相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政策。落实相关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产业省级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草场)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草场)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场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

林业局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共2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5项,公共服务及其他类14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伐区调查设计书;林权证;造林更新设计书;上年度验收证明。

2.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网上申报,承诺3日办结,审批材料: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现状情况;建设项目批文文件;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单位或个人用地的申请及法人证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违法用地处罚材料。

3.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网上申报,承诺3日办结,审批材料:使用林地申请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违法用地处罚材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现状情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单位或个人用地的申请及法人证明。

4.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初审),网上申报,承诺3日办结,审批材料:使用林地申请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违法用地处罚材料;单位或个人用地的申请及法人证明。

5.“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实施目的和方案;证明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材料和文件;安全性证明和材料;场地证明;审核意见文件。

6.“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审核意见文件;与申请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类、 规范相适应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开展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原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的状况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安全性说明材料;证明申请人身份、资质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7.“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年审,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湖北省野生动物证件年审申请表;湖北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年度报表;湖北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清单;人工繁育许可证。

8.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证明申请人身份、资质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证明其猎捕目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捕猎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猎捕区域资源状况的报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事项申请表。

9.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实施目的和方案;证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以协议方式出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审核意见文件。

10.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营利性治沙治理申请表;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1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申请表;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林木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设施和设备仪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目录;林木良种证明材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12.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表;取得林地同意证明材料;取得使用者同意证明材料。

13.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或企业申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4.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委托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森林植物产地检疫报检单;办理产地检疫材料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或企业申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5.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审批材料:重点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书;野外用火申报表。

16.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服务,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植物新品种授权证书。

17.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1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19.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20.湿地保护宣传,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21.风景名胜区规划查询,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22.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年审,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湖北省野生动物证件年审申请表;湖北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年度报表;湖北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清单;人工繁育许可证。

23.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申请书。

24.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及防治技术咨询,公共服务内容:现场调查;作出趋势预测分析;发布趋势预测信息;提供防治意见。

25.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内容:防火宣传预警财政预算;申报森林防火项目;制作防火宣传牌;联合广电部门或者森林消防武警宣传;公安部门教育;卫星林火检测热点或政府戒严令等;互联网宣传防火和预警。

26.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公共服务内容:服务县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各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上报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发布全县义务植树情况报告。

27.林木种子贮备、种质资源保存与品种选育服务,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湖北省翌年林木种子贮备、种质资源保存与品种选育申请报告;种子储备库、种质资源保存库等基础设施、品种选育技术条件证明。

28.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宣传,公共服务流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省林业局发布通知;市、州开展宣传活动;省林业局收集、提报活动信息;上报开展宣传活动总结。

29.林业科技服务,网上申报,承诺1日办结,提供材料:无。

三、收费政策依据、标准、范围

目前县林业收费项目只有森林植被恢复费一项,其具体依据、标准和范围如下:

依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

标准及范围: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

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

标准2倍征收。

(四) 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 (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四、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公开

整合系统内行政许可职能归口行政审批股一个股室办理,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提高各类林业审批事项办事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理时限承诺、编制服务指南、审批受理单等制度,将已梳理完成的29类政务服务事项,真正做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100%网办,优化办事指南,推行“不见面”的行政审批。对各事项办理流程环节进行优化再造,规范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将政务服务的承诺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将林木采伐证、林业植物检疫证办证频率高的行政许可调整为“即办件”,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减为1日办结,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浠水县林业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