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店小二”菜单】浠水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招商引资、创新创业工作中重要事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的议定和协调。

(二)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策划和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负责联系各地商会、协会,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四)负责组织参加省、市在国内外组织的各类重大经贸招商活动。针对产业转移热点地区和重点产业,在相应地区举行专场招商活动。

(五)提供各类投资咨询服务。负责全县重要客商或客商组团来浠水考察的接待、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来浠投资项目的洽谈、评审、准入、选址的统筹和协调,配合项目承载地做好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工作。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评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提出表彰建议。

(七)负责跟进、了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全县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招商企业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招商企业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协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未履约的项目启动退出机制。

(八)负责联系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协调推进县校合作宣传推介、沟通对接、考察调研、协调跟踪、项目引进落地等工作。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区、处)参与县校合作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审批事项:招商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兑现

   流程如下:

(一)优惠政策兑现申请

企业根据《项目投资合同》,对照企业自身建设状况、经营状况及纳税状况,向落户地提出优惠政策兑现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项目投资合同;

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认书;

4、规划条件书(原件或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5、缴款凭证(原件或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6、图审通过的规划设计图(示范区组织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及财政局到现场核实)

(二)落户地申请报告。

落户地对照《项目投资合同》,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落户地向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请求给予某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请示》,并填写补助资金报告表,由其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审核。

(三)政策兑现部门联审

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对照相关政策,结合落户地的报告,根据企业实际现状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县财政局审核。  

县财政局结合落户地、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两部门意见,根据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核实,确定最终补助资金。审核通过后由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相关领导审批。

(四)领导审批拨款

县相关领导审批后,落户地根据县领导批示,与财政局对接拨款事宜。

三、收费政府依据、标准、范围及开展情况:无收费项目。

四、清理废止文件1个。

 废止文件1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浠水县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的通知》(浠政办发〔2017〕15号)

 五、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中心政策法规股对政策兑现流程进行进一步再造,优化了办事环节。在“浠水招商”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浠水招商宣传片和办事流程,并及时更新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浠水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