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事关全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全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包括职工身份转为个人接续缴费以及首次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下同),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逾期不予受理。未补缴的中断缴费时段不计算为缴费年限,也不视同缴费年限。

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养老保险费缴纳,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缴纳2020社保年度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如自愿暂缓缴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缴费基数在全市2021社保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逾期不予受理。

有三种途径和方式进行缴费: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到县城区工商银行、农商行等银行营业网点,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

二,注册开通湖北税务手机APP或下载使用上述指定银行手机APP,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

三,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先到浠水市民之家人社服务区一楼综合服务窗口打印缴费核定单(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除上述所需证件或资料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再到上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完成缴费。

浠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0713—423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