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开展路域环境提升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畅、洁、绿、美、安”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按照《浠水县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1月5日起开展路域环境提升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1、全县国省道沿线:G220东升线、S201中大线、S202松兰线、S228松巴线、S235香管线、S343丁标线、S401桃白线、S409葛洲坝大道。
2、清泉城区周边路段:丁麻路洪山铁路桥红绿灯路口至柳北加油站红绿灯路口路段(含红绿灯周边路段)、闻一多大道新闫河路口至火车站路口路段、罗兰线叶湖山红绿灯路口至三台山村路口路段、裴麻连接线全线。
二、整治内容
1、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及两侧路肩上停放,对违停车辆责令驶离现场,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上网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影响通行的车辆一律依法拖移。
2、严禁公路沿线违法占道施工、堆放砂土杂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3、在公路两侧停放的“僵尸车”,请车主尽快自行驶离,拒不驶离的将依法拖移。
4.货车停放时请到货车停车场停放。
本通告自2024年1月5日起执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