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举报燃气行业违法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无证经营燃气;
2、超范围经营燃气;
3、违法储存燃气;
4、液化石油气倒灌;
5、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6、违规占压燃气管道;
7、威胁燃气设施安全行为;
8、违反燃气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1、来信举报: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147号(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电话举报:0713—4241257(24小时)。
三、举报受理要求:
1、举报信息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2、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燃气市场。
浠水县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