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燃气行业违法行为举报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举报燃气行业违法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无证经营燃气;

2、超范围经营燃气;

3、违法储存燃气;

4、液化石油气倒灌;

5、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6、违规占压燃气管道;

7、威胁燃气设施安全行为;

8、违反燃气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1、来信举报: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147号(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电话举报:0713—4241257(24小时)。

三、举报受理要求:

1、举报信息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2、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燃气市场。

浠水县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