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店小二”菜单】浠水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一、浠水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域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和城镇建设资金的融通、投入、使用管理,并接受县财政部门的监督。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和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环评、立项、建设管理等工作。

3.负责对国有资产履行经营管理职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并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负责对城区规划区内经营性用地和政府(或社会)经营性资产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管理。

5.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城市公共资源和特许经营权的经营管理。

6.负责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其他机构审定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社会事业投资、旅游投资的管理工作。

7.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资产、资金和债务管理,优化生产要素配置,防范政府投资风险。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浠水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设置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公用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办文办会、印签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股

负责组织人事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资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股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负责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负责年度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融资管理股

负责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论证;负责办理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融资相关手续;组织签订融资合同,审查融资额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项目建设管理股

负责项目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建设周期内的投资控制、进度安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资产管理股

负责组织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报表编制等基础性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对国有资产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投资经营股

负责制定年度投资经营计划;负责组织对经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进行投资风险和效益分析;负责开拓经营市场,寻找合作项目,落实经营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土地开发股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土地市场信息;参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对土地市场开发进行预测和分析,制订土地开发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法规审计股

负责内部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负责各种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和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行政审批事项:无审批事项。

三、收费政府依据、标准、范围及开展情况:无收费项目。

四、清理废止文件0个,修改文件0个。

五、服务项目:招商引资企业方面

(一)协助办理厂房开工前的各项手续;

(二)协助施工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管控;

(三)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

(四)协助办理融资和贷款过桥;

(五)指导督促疫情防控工作;

(六)协助员工招聘工作;

(七)协助产品推介和业务拓展。

六、工作信息公开:

(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二)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县城区本年度政府重点项目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