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
新冠病毒监测结果
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11月14日至11月20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699份,其中,对县疾控中心、丁司垱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浠水商场超市、中百仓储超市等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45份,对凤栖山大酒店、简朴寨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75份,对城北大市场、胜利冻品批发、益利冻品批发、聚森源冻品批发、大连海鲜、江梅冻货等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379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新疆、上海、天津、安徽、云南等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报备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疫措施。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20日